公告轉知 日期 2026-04-17 主題 1150415-臺南市政府工務局訂定「臺南市政府工務局0121震災後經緊急評估為危險建築物解除列管案件抽查作業原則」,並自即日生效-0702 下載附件: 1150415-臺南市政府工務局訂定「臺南市政府工務局0121震災後經緊急評估為危險建築物解除列管案件抽查作業原則」,並自即日生效-070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