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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11-15
主題

臺南市建築師公會會員代辦業務服務酬金參考表

106 年 05 月 09 日第一屆第六次理事會決議通過
112 年 01 月 18 日第三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會議審議通過
112 年 05 月 17 日第三屆第五次理事會修正通過
112 年 07 月 12 日第三屆第六次理事會修正通過
112 年 11 月 15 日第三屆第七次理事會修正通過 PDF

一、建築管理暨都市計畫類

項目 業務名稱 服務酬金 業務說明
1 低碳城市、智慧建築暨簡易綠建築規劃設計 (不含候選證書) 簡易綠建築、智慧建築各項指標,每項指標 (不含候選證書) 最低收費 60,000 元。
  • 一、依據建築技術規則、台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及智慧建築標章評估手冊辦理。
  • 二、一般簡易綠建築規劃設計內容大約如下:
    • 1、建築基地綠化
    • 2、建築基地保水
    • 3、建築物節約能源
    • 4、建築物雨水或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
    • 5、綠建材
  • 三、受委託之建築師,需依據建築技術規則及台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規劃設計,製作綠建築報告書及設計圖說,並送主管機關 (或委辦單位) 審查 (申請候選證書作業費,依個案規模另協議)
  • 四、智慧建築標章及候選證書,依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頒定評估手冊作業。
台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收費 100,000元 以上,個案依規模及標章等級另行議定。
2 建築物外殼耗能計算送審 樓地板面積每平方公尺 15 元,每件 25,000元 以上。
  • 一、依據建築技術規則及台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辦理。
  • 二、一般建築物外殼耗能計算送審內容如下:
    • 1、建築方位常數檢討及計算
    • 2、開窗型式檢討及計算
    • 3、外觀建材檢討及計算
    • 4、遮陽型式檢討及計算
    • 5、報告書製作
  • 三、受委託之建築師,需依據建築技術規則及台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規劃設計,製作建築物外殼耗能報告書及設計圖說,並送主管機關審查。
3 變更設計 1. 未實質變動面積、立面或工程造價、機電、消防、建築設備、相關技師簽證,基本收費如左:
連棟式住宅:每件 60,000 元以上,每增加一戶加收 5,000 元。
公寓:每件 80,000 元以上,每增加一戶加收 5,000 元。
一般大樓:每件 150,000 元以上。
複合性使用大樓及超高大樓:每件 150,000 元以上。
  • 一、由於建造執照核准後,正施工中建物尚未完工驗收,若於申請圖說有所改變時應委由建築師提出變更設計。
  • 二、一般變更設計內容大約如下:
    • 1、整棟建築物重新規劃設計
    • 2、樓層數增加或減少
    • 3、樓梯位置變更
    • 4、建物尺寸變更
    • 5、浴廁或隔間變更
    • 6、結構之樑柱位置改變
    • 7、屋頂樓梯間加大或減小
    • 8、建築物高度變更
  • 三、受委託之建築師,需依照變更內容重新辦理變更設計並取得機關核准之變更設計書圖文件。
2. 實質變動面積、立面或工程造價、水電、建築設備、相關技師簽證者,除基本收費外另按原酬金標準收取。
3. 公共工程建築,依變更內容工程費用絶對值 (追加 / 追減之絶對值) 乘以原設計費率,並以不低於原設計服務費 20% 為限。
其重新送建照及相關設備送審費用依本會收費標準另計之。
4 變更使用執照 最低收費 180,000 元 (不含室內裝修許可、機電、消防、結構等設計及技師簽證),個案依規模另行議定。
  • 一、因使用人為改變原建物使用上原用途或使用類別,其變更前後適法不同,必須檢討各項規定,以策安全,故應提出變更使用之申請,以符合建築法規。
  • 二、變更使用牽涉範圍項目:
    依建築法第七十三條第四項授權規定,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並依各類組規定項目檢討標準表:
    • 1、樓梯及平台淨寬、梯級尺寸
    • 2、防火構造限制
    • 3、防火區劃
    • 4、分間牆
    • 5、內部裝修材料
    • 6、避難層出入口數量及寬度
    • 7、避難層以外樓層出入口寬度
    • 8、走廊淨寬度
    • 9、直通樓梯步行距離
    • 10、設置兩座直通樓梯之限制
    • 11、直通樓梯改為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之限制
    • 12、直通樓梯之總寬度
    • 13、緊急進口位置
    • 14、特定建築物之限制
    • 15、停車空間
    • 16、最低活動載重
    • 17、通風
    • 18、屋頂避難平臺
    • 19、防空避難設備
    • 20、公共建築物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
  • 三、受委託之建築師,需至政府有關主管建築機關調原有核准圖說,並依現場使用繪圖、建築結構計算檢討、現場拍照,並附有關權利證明文件提出申請。另有關消防安全設備亦應會同有關消防機關檢查或申請變更設計。
5 申請部份使用執照修改竣工圖 最低收費 60,000 元。
  • 一、依據建築法第七十條之一辦理。
  • 二、申請部份使用執照修改竣工圖內容大約如下:
    建築工程部分完竣後可供獨立使用者,得核發部分使用執照;其效力、適用範圍、申請程序及查驗規定等辦法,由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定之。
  • 三、受委託之建築師,需依據建築法第七十條之一辦理申請部份使用執照修改竣工圖。
6 公私有畸零地合併使用申請
(不含鑑界及測量費)
最低收費 72,000 元。
  • 一、因自有土地不符合法規最小寬度、最小深度或基地形成斜角,必須配合鄰地部份土地方能申請建造執照,故必須委託建築師辦理畸零地合併使用證明。
  • 二、申請公私有畸零地合併使用證明書核准後,若是公有畸零地則以此向公有管理機關 (如國有財產局或各市政府) 逕為申請購買手續。
  • 三、畸零地合併申請之處理程序:
    收件-申請文件審核-現場勘查-有關單位會核-審核-核發合併證明
7 地下室申請臨時使用 最低收費 120,000元,個案依規模另行議定。
  • 一、地下室非為原核准使用用途,需申請為臨時使用。
  • 二、地下室申請臨時使用內容大約如下:
    不同使用類別依據建築技術規則規定辦理。
  • 三、受委託之建築師,需依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篇及設備篇規定項目檢討繪圖,並送主管機關審查。
8 涉及相關容積提升之建築執照申請:
綜合設計鼓勵辦法、容積移轉、危老重建、都更等。
依設計酬金標準表上下限之平均值核計。
  • 一、為提高容積率及總樓地板面積,創造土地運用價值,需依建築相關鼓勵辦法申請建造執照。
  • 二、相關建築鼓勵辦法申請建造執照內容大約如下:
    基地條件及開放空間法規定義檢討,綠化檢討,增加開放空間供公眾使用,總樓地板容積獎勵增加。
  • 三、受委託之建築師,依相關鼓勵辦法申請建造執照,及製作審查報告書,參加審查簡報,審查委員會意見辦理修訂。
9 辦理廣告物設計申請 最低收費 60,000 元,簽証另定。
  • 一、為維護公共安全、城鄉景觀、交通秩序,應依廣告物管理辦法申請。
  • 二、招牌廣告:指固著於建築物牆面上之市招等廣告。
  • 三、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之廣告牌 (塔)、電腦顯示板、電視牆、綵坊、牌樓、電動燈光屬雜項工作物,其規模達下列標準者,應依建築法規定申請雜項執照:
    • 1、正面式招牌廣告縱長超過 1.5 公尺者
    • 2、側懸式招牌廣告縱長超過 6 公尺者
    • 3、樹立廣告高度超過 6 公尺者
    • 4、樹立廣告設置於屋頂高度超過 3 公尺者
  • 四、側懸式招牌廣告突出建築牆面不得逾 1.4 公尺,位於車道上方應由地面保持 4.6 公尺之淨高,於非車道上方至少保持 3 公尺之淨高,但位於退縮騎樓地上方者至少符合當地騎樓淨高之規定。
  • 五、正面式招牌廣告突出建築牆面不得逾 30 公分。
  • 六、招牌廣告、樹立廣告許可之有效期限為 5 年,期滿自行拆除。如有繼續使用必要者,應於有效期滿前 3 個月再委託建築師重新申請許可。
10 結構安全證明 每戶 60,000 元以上。
  • 一、營利事業申請設立公司,設置地點之建築物需有建築物結構安全證明文件使可申請設立。
  • 二、結構安全證明內容大約如下:
    敘明申請人、公司名稱、地址位置、結構現況、結構安全、證明日期。
  • 三、受委託之建築師,需至現場勘驗及專業判斷或必要之量測,出具結構安全證明書。
11 都市設計、都市更新審議審查案件 幹事會審查案基本收費 300,000 元;
委員會審查案基本收費 400,000 元;
涉及容積提升案件依 400,000 乘以 1.5 倍收費。
  • 一、依據法令或各項計畫規定,建築物需辦理都市設計、都市更新審議區域內建築申請案件。
  • 二、依都市設計審議內容大約如下:
    對建築物建蔽率、容積率、高度、牆面線、樣式、顏色、材料等特別規定,定期審查修訂,審查核可後才可申請建造執照。對建築物建蔽率、容積率、高度、牆面線、樣式、顏色、材料等特別規定,定期審查修訂,審查核可後才可申請建造執照。
  • 三、受委託之建築師,需依法令或各項計畫規定,建築物需辦理事項內容,進行建築物規劃設計檢討法令規定,製作都市設計、都市更新審議報告書,需參加審查會議並進行報告,接受審查,依照審查委員會意見辦理修訂。
12 創新建築造型、陽台或申請建築物外牆修繕 最低收費 100,000 元以上;個案視規模及造價另行議定。
  • 一、建築物外牆老舊、漏水、剝落、妨礙結構安全,需進行修繕;或依綠建築精神,繪製造型陽台規畫設計等
  • 二、受委託之建築師,需繪製創新外觀造型、陽台等設計圖、整理相關文件、接受相關單位審查、修訂,並符合建築相關法令。
  • 三、申請建築物外牆修繕內容大約如下:申請文件、取得法定比例之區分所有權人同意書、公聽會、設計審查。
13 協辦拆除合法房屋剩餘部份、合法房屋就地整建與舊有違建修繕報備 最低收費 120,000 元以上;個案視規模另行議定。
  • 一、建物拆除應依法辦理拆除執照,否則將受行政罰款,地政機關依據拆除執照辦理建物滅失。合法房屋就地整建與舊有違建修繕報備;為建築物之結構安全、構造適當、法令周全,需由建築師設計監造。
  • 二、拆除執照可併案與建造執照申請時合辦之。
  • 三、拆除執照申請時,受託建築師可由現場或合法相關圖說判斷拆除時對鄰房之安全問題,建築結構共用部份可否拆除等,提供拆除人之可行方案,以免發生危險。
14 無障礙設施改善 最低收費 80,000 元以上;個案視作業困難度另加收費。
  • 一、依據無障礙設施改善相關法令辦理。
  • 二、無障礙設施改善法令規定,建築物使用不同類組改善項目亦各不相同。
  • 三、受委託之建築師,需調查原案、依據無障礙設施改善相關法令繪製需求圖面,符合建築相關法令。
15 申辦室內裝修許可 收費方式為基本收費 + 分段計費。
  • 一、為辦理建築物依法令規定申請案,需辦理室內裝修審查許可後方可合法使用,以維建築物使用安全。
  • 二、室內裝修審查許可內容大約如下: 施工前室內裝修設計圖說審查合格、消防或其他法令設計審查核准圖說、進行施工、消防或其他法令竣工審查合格及室內裝修竣工審查合格。
  • 三、受委託之建築師,辦理室內裝修設計,現場勘查,繪製室內裝修設計圖供審查核准;消防或其他法令設計圖說供審查核准;室內裝修竣工及審查合格;不含消防或其他法令竣工審查。
    收費方式為基本收費+分段計費。
    • 例如:總工程面積 2,500㎡ 之收費計算如下:
      (2,500 - 2,000) × 250 元
      + (2,000 - 1,000) × 400 元
      + (1,000 - 300) × 500 元
      + 200,000 元 = 1,075,000 元
300㎡ 以下:基本費用每件 200,000 元
301 ~ 1,000㎡ : 每平方公尺 500 元
1,001 ~ 2,000㎡ : 每平方公尺 400 元
2,001 ~ 5,000㎡ : 每平方公尺 250 元
5,001㎡ 以上 : 每平方公尺 150 元
16 室內裝修設計 (不含申辦室內裝修許可) 每坪 5,000 元起 (不含 3D 製圖費用) 不足 20 坪,以 20 坪計 集會堂、商場、百貨公司 (A 類、B 類)
每坪 3,000 元起 (不含 3D 製圖費用) 不足 20 坪,以 20 坪計 工廠 (C 類)
每坪 4,000 元起 (不含 3D 製圖費用) 不足 20 坪,以 20 坪計 學校、補習班 (D 類)、醫院、兒童福利機構 (F 類)
每坪 4,000 元起 (不含 3D 製圖費用) 不足 20 坪,以 20 坪計 辦公室、銀行等類別 (G 類)
每坪 5,000 元起 (不含 3D 製圖費用) 不足 15 坪,以 15 坪計 住宅、集合住宅 (H 類)
依設計難易程度雙方協議設計製圖費,最低每坪 5,000 元起 其他特殊用途 (如宗教 E 類等)
17 室內設計監造 不論建築物用途及類別最低收費為總工程費用 10% 建築師提供專業服務或簽證,故需有相對酬金方有公允。
18 各類專業簽證 地基鑽探簽證視實際情況外加收費。
地基鑽探調查報告、引用鄰地撰寫之報告簽證收費 36,000 元。
建築師提供專業服務或簽證。
土方計算簽證每件每次 6,000 元 / 件起。 建築師提供專業服務或簽證。
雨污水分流簽證每件每次 6,000 元 / 件起。 建築師提供專業服務或簽證。
施工勘驗每件每次交通費每次 8,000 起。
依外地或本地遠近另加收費。
建築師提供專業服務或簽證。

 

二、建築物設備類

項目 業務名稱 服務酬金 業務說明
1 機電設計申請送審 依各相關技師公會收費標準加 20% 連帶責任酬金收取。 依據建築法第十三條規定,由承辦建築師交由依法登記開業之專業工業技師負責辦理,建築師並負連帶責任。
機電設計竣工簽證 水及電單項最低收費 15,000 元以上;個案視作業困難度另加收費。
2 雨污水設計申請送審及竣工查驗 依各相關技師公會收費標準加 20% 連帶責任酬金收取。 依據建築法第十三條規定,由承辦建築師交由依法登記開業之專業工業技師負責辦理,建築師並負連帶責任。
雨污水竣工簽證 雨水及污水單項最低收費 15,000 元以上;個案視作業困難度另加收費。
3 消防設計申請送審(竣工查驗另計) 依各相關技師公會收費標準加 20% 連帶責任酬金收取。 依據建築法第十三條規定,由承辦建築師交由依法登記開業之專業工業技師負責辦理,建築師並負連帶責任。
消防竣工簽證 單項最低收費 15,000 元以上;個案視作業困難度另加收費。
4 自來水設計申請送審及竣工查驗 依各相關技師公會收費標準加 20% 連帶責任酬金收取。 依據建築法第十三條規定,由承辦建築師交由依法登記開業之專業工業技師負責辦理,建築師並負連帶責任。
自來水竣工簽證 單項最低收費 15,000 元以上;個案視作業困難度另加收費。
5 電信及弱電等相關設計申請送審及竣工查驗 依各相關技師公會收費標準加 20% 連帶責任酬金收取。 依據建築法第十三條規定,由承辦建築師交由依法登記開業之專業工業技師負責辦理,建築師並負連帶責任。
電信及弱電等相關竣工簽證 單項最低收費 15,000 元以上;個案視作業困難度另加收費。
6 空調設計申請送審 依各相關技師公會收費標準加 20% 連帶責任酬金收取。 依據建築法第十三條規定,由承辦建築師交由依法登記開業之專業工業技師負責辦理,建築師並負連帶責任。
空調竣工簽證 單項最低收費 20,000 元以上;個案視作業困難度另加收費。
7 昇降機 依各相關技師公會收費標準加 20% 連帶責任酬金收取。 依據建築法第十三條規定,由承辦建築師交由依法登記開業之專業工業技師負責辦理,建築師並負連帶責任。
單項最低收費 12,000 元以上;個案視作業困難度另加收費。
8 避雷針 依各相關技師公會收費標準加 20% 連帶責任酬金收取。 依據建築法第十三條規定,由承辦建築師交由依法登記開業之專業工業技師負責辦理,建築師並負連帶責任。
單項最低收費 12,000 元以上;個案視作業困難度另加收費。
9 緩降機 依各相關技師公會收費標準加 20% 連帶責任酬金收取。 依據建築法第十三條規定,由承辦建築師交由依法登記開業之專業工業技師負責辦理,建築師並負連帶責任。
單項最低收費 12,000 元以上;個案視作業困難度另加收費。
10 充電樁 依各相關技師公會收費標準加 20% 連帶責任酬金收取。 依據建築法第十三條規定,由承辦建築師交由依法登記開業之專業工業技師負責辦理,建築師並負連帶責任。
單項最低收費 36,000 元以上;個案視作業困難度另加收費。
11 其他(建築法第 10 條規定事項) 依各相關技師公會收費標準加 20% 連帶責任酬金收取。 依據建築法第十三條規定,由承辦建築師交由依法登記開業之專業工業技師負責辦理,建築師並負連帶責任。
規模另行議定。
單項最低收費 12,000 元以上;個案視作業困難度另加收費。

 

三、相關代辦服務類

項目 業務名稱 服務酬金 業務說明
1 協辦招商投標含擬定契約及施工說明書 總工程費三百萬元以下部份 1%,最低收費 50,000 元。
  • 一、起造人委託建築師設計建物後,為了要尋求多家承造人比價,故需建築師代為協助辦理招商投標事宜。
  • 二、協辦招商投標含擬定契約及施工說明書內容大約如下:
    詳細建材項目、數量、規格、廠牌、預算、擬定契約及必要施工說明等招商投標要件。
  • 三、受委託之建築師,需協助起造人辦理上述事項,完成招商投標。
總工程費超過三百萬元至一千五百萬元部份 0.8%。
總工程費超過一千五百萬至六千萬元部份 0.6%。
總工程費超過六千萬元以上部份 0.4%。
2 數量計算 總工程費三百萬元以下部份 2%,最低收費 80,000 元。
  • 一、建築工程內容項目繁雜,各項施工項目數量是否確實攸關工程品質至鉅。
  • 二、數量計算內容大約如下:
    建築工程包含諸多施工細項,各細項之數量量度稱之為數量計算。
  • 三、受委託之建築師,需以設計圖為基準,計算各工程細項之數量。
總工程費超過三百萬元至一千五百萬元部份 1.6%。
總工程費超過一千五百萬至六千萬元部份 1.2%。
總工程費超過六千萬元以上部份 0.8%。
3 預算編列 總工程費三百萬元以下部份 2%,最低收費 80,000 元。
  • 一、工程預算之編列直接影響竣工後工程品質優劣。
  • 二、預算編列內容大約如下:直接工程費及間接工程費,其中直接工程費包括各項施工實質細項費用;
    間接工程費包括勞工安全、品質管理、保險、廠商管理、廠商利潤、稅金等費用。
  • 三、受委託之建築師,需以數量計算結果為基礎,進行訪價、詢價、編列各工程細項預算並彙整製作工程預算書。
總工程費超過三百萬元至一千五百萬元部份 1.6%。
總工程費超過一千五百萬至六千萬元部份 1.2%。
總工程費超過六千萬元以上部份 0.8%。
4 測量及簽證 依實際基地測量內容、面積計算,最低收費 36,000 元,簽證費另計。
  • 一、為免建築物與鄰地界址紛爭發生。
  • 二、為鑑定、數量計算等需要進行鑑定。
5 建築線指定[示] 基本收費 36,000 元,涉及現有巷道案件,基本收費 72,000 元。
  • 一、一般都市土地或非都市土地均有道路之規劃,明訂有一定的道路寬度,依都市計劃之變更,其道路大小寬度亦常有變更,所以要申請建造執照前需申請建築線指示 (定),並做現場測量,以保證正確性。
  • 二、一般建築線申請處理程序如下:
    收件 (各縣市政府有關都市計劃單位) - 審查 - 實地測量 (若現場道路樁位遺失或變形不準確,必須申請補樁) - 繕寫發文。
6 拆除執照 (不含監造) 最低收費 80,000 元
  • 一、依法拆除建物應依法辦理拆除執照,否則受行政罰款,地政機關依據拆除執照辦理建物滅失。
  • 二、拆除執照可併案與建造執照申請時合辦之。
  • 三、拆除執照申請,受託建築師可由現場或合法相關圖說判斷拆除時對鄰房之安全問題,建築結構共用部份可否拆除等,提供拆除人之可行方案,以免發生危險。
  • 四、不含剩餘土石方及廢棄物處理。
7 開工展期 最低收費 30,000 元 依法取得建造執照後因起造人經費不足或天候影響等因素致使開工延後,為避免執照過期依規定辦理開工展期。同理竣工亦可辦理展期,詳細依各地主管建築機關依法定程序及期限辦理之。
8 竣工展期 最低收費 30,000 元
9 修改竣工圖 透天案最低收費 36,000 元;大樓案件最低收費 120,000 元。 依據建築法規定未涉及法定結構或面積變更之規定條件下,需辦理修改竣工圖。
10 原有合法建物補申領使用執照 資料收集研判費 50,000 元以上;另按業務酬金 50% 核計工本費。(不含消防設計及簽證) 各類執照,例如建造執造、雜項執照、拆除執照及使用執照等等,若不慎遺失或損毀,可委託建築師代為申請遺失補發,並須先行登報作廢。建議最好將各類執照影印幾份存檔,以免遺失時未知執照字號,產生補申領時之困擾。
11 變更起造人或承造人 單戶 12,000 元,每增加一戶加收 6,000 元
  • 一、申請建造執照後,建物施工中或尚未開工時起造人同意變更建物所有權人,則依法辦理變更起造人。
  • 二、建物使用執照取得後,建物起造人以買賣或繼承等方式過戶,不能再次辦理變更起造人。
  • 三、辦理變更承造人;
    • 1、承包工程之廠商無法繼續承造。
    • 2、承包工程之施工品質無法達到起造人要求,起造人要求更換承造人時。
    • 3、承包工程之廠商(承造人)不按建築程序申報查驗,起造人認為違法不信任承造人並要求解約另覓承造人時。
    • 4、以上起造人與承造人雙方應依合約解決變更承造人手續。
12 申領臨時建築物 最低收費 72,000 元,個案依規模另行議定。
  • 一、建築管理使用類別外之臨時性構造物使用申請案件。
  • 二、申領臨時建築物內容大約如下:經建築主管機關同意,取得臨時建築物建照及使用許可。
  • 三、受委託之建築師,需設計繪製相關書圖文件向主管機關辦理相關建照及使用許可。
13 法定空地分割證明 最低收費 60,000 元,個案依規模另行議定。
  • 一、建築基地因法定建蔽率必須留設之空地不得建築使用,法定空地以外土地方可申請建築使用。
  • 二、法定空地分割證明內容大約如下:計算法定空地面積,備妥相關申請文件,辦理分割程序。
  • 三、受委託之建築師,需檢討建蔽率、容積率,計算法定留設空地面積,及其他面積,辦理申請分割文件,並送主管機關審查。
14 可行性設計評估或先期可行性規劃 連棟住宅基本收費 60,000 元另加收以下費用 (交設計費時扣除之)。
集合住宅及辦公大樓基本收費 120,000 元另加收以下費用 (交設計費時扣除之)。
  • 一、建築案件須有創意、構想、環境、法令規章規定等繪製草圖階段。
  • 二、草圖內容大約如下:
    示意圖、構想圖、平面圖、立面圖、或其他形式圖面。
  • 三、受委託之建築師,需付出創意、構想、環境思考、法令規章限制規定等,並繪製草圖。
1. 1 樓~ 7 樓:
連棟住宅按總樓地板面積每平方公尺 6 元計。
集合住宅及辦公大樓按總樓地板面積每平方公尺 12 元計。
2. 8 樓 ~ 14 樓:
連棟住宅按總樓地板面積每平方公尺 8 元計。
集合住宅及辦公大樓按總樓地板面積每平方公尺 16 元計。
3. 14 樓 (含) 以上:
連棟住宅按總樓地板面積每平方公尺 12 元計。
集合住宅及辦公大樓按總樓地板面積每平方公尺 24 元計。
4. 依綜合設計鼓勵辦法設計按總樓地板面積每平方公尺 24 元計。
15 協辦新建建築物相關設施設備之功能檢測與點交作業 最低收費 30,000 元以上;個案參照公寓大廈公共基金 5% 另行議定。出席會議出席費每次 8,000 元另計。
  • 一、為維護建築物正常使用功能。
  • 二、協辦新建建築物相關設施設備之功能檢測與點交作業內容大約如下:相關試驗、檢測、判讀、分析、點交等作業。
  • 三、受委託之建築師,需進行相關試驗、檢測、判讀、分析、點交彙整,或現場作業。
16 協辦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作業 最低收費 30,000 元以上;個案參照公寓大廈公共基金 5% 另行議定。出席會議出席費每次 8,000 元另計。
  • 一、依據公寓大廈管理辦法,成立公寓大廈管理組織。
  • 二、協辦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作業內容大約如下:成立會員大會組織、章程等。
  • 三、受委託之建築師,需依據公寓大廈管理辦法規定,辦理該管理組織報備作業。
17 公寓大廈管理組織管理維護顧問 常年顧問費 50,000 元以上 / 年或出席會議出席費每次 8,000 元擇一辦理。
  • 一、為使公寓大廈管理組織更形健全及完整。
  • 二、公寓大廈管理組織管理維護顧問內容大約如下:相關公寓大廈管理辦法內容諮詢及協助。
  • 三、受委託之建築師,需依據公寓大廈管理辦法規定,維護公寓大廈管理組織運作之適法性。
18 協辦優良公共安全管理標章申領作業 最低收費 30,000 元以上。
  • 一、為建築物之公共安全使用及維護。
  • 二、協辦優良公共安全管理標章申領作業內容大約如下:組織、財務、管理等各項工作,維持優良運作。
  • 三、受委託之建築師,需依照政府相關規定,辦理優良公共安全管理標章申領作業。
19 申請綠建築候選證書作業 綠建築候選證書分級 (1) 總樓地板面積超過 10,000 平方公尺或
(2) 總樓地板面積超過 5,000 平方公尺且中央空調主機容量 50 噸以上
其他
  • 一、配合政府對綠建築之推廣,提高建築物之舒適性及價值性。
  • 二、申請綠建築候選證書作業內容大約如下:
    綠建築項目符合規定、繳交費用、辦理文件申請及接受審查。
  • 三、受委託之建築師,需計算符合綠建築規定項目,依據規定標準彙整文件提出申請,並接受審查。
合格級 250,000 元 180,000 元
銅級 350,000 元 250,000 元
銀級以上 480,000 元 360,000 元
小金額工程申請日常節能及水資源   75,000 元
20 申請綠建築標章作業 綠建築標章分級 (1) 總樓地板面積超過 10,000 平方公尺或
(2) 總樓地板面積超過 5,000平 方公尺且中央空調主機容量 50 噸以上
其他
  • 一、配合政府對綠建築之推廣,提高建築物之舒適性及價值性。
  • 二、申請綠建築標章作業內容大約如下:
    綠建築項目符合規定、繳交費用、辦理文件申請及接受審查。
  • 三、受委託之建築師,需計算符合綠建築規定項目,依據規定標準彙整文件提出申請,並接受審查。
合格級 250,000 元 180,000 元
銅級 350,000 元 250,000 元
銀級以上 480,000 元 360,000 元
21 BCF 建築碳足跡認證 / 低碳 (低蘊含碳) 建築認證 總樓地板面積 5,000 平方公尺以下 無空調或個別空調型建築最低收費 200,000 元。 中央空調型建築最低收費 250,000 元。
  • 1. 同時計算法規節能指標 ENVLOAD 、Req 、AWSG 指標外加 5 萬元,又計算 EAC 指標外加 5 萬元。
  • 2. 「建築碳足跡認證」因應規劃階段、設計階段、完工階段與用後評估階段分為 BCFs、BCFd、BCFc 與 BCFo 等三階段系統,上述收費為單一階段申請之收費,若同一案於不同時間申請兩階段版本認證者,其收費應外加 10% 計,於不同時間申請三階段版本認證者,其收費應外加 20% 計。
總樓地板面積 5,000 平方公尺 ~ 20,000 平方公尺 無空調或個別空調型建築最低收費 250,000 元。 中央空調型建築最低收費 300,000 元。
總樓地板面積 20,000 平方公尺 ~ 50,000 平方公尺 無空調或個別空調型建築最低收費 300,000 元。 中央空調型建築最低收費 350,000 元。
總樓地板面積 50,000 平方公尺以上 無空調或個別空調型建築最低收費 350,000 元。 中央空調型建築最低收費 400,000 元。
22 淨零能源建築能效評估 (BERS) 及 (R-BERS) BERS 得分 1+ 最低收費 300,000 元。 辦理建築能效評估系統 BERS (Building Energy-Efficiency Rating System) 與只適用於新建住宅的住宅能效評估系統 (R-BERS)。
BERS 得分 2 ~ 1 最低收費 200,000 元。
BERS 得分 3 ~ 4 最低收費 150,000 元。
BERS 得分 5 ~ 7 最低收費 100,000 元。
23 建築物第一次保存登記 (建築物標示圖繪製及簽證) 樓地板面積每平方公尺 20 元(含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共有部份) 建物型式 最低收費金額  
透天 36,000 元
集合住宅及辦公大樓 1 ~ 7 樓 60,000 元
集合住宅及辦公大樓 8 樓 ~ 14 樓 100,000 元
集合住宅及辦公大樓 14 樓 (含) 以上 180,000 元
24 建築物登記測量及簽證 最低收費標準 72,000 元
  • 一、因應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 282-1 條第 2 項第 3 款、第 282-2 條第 1 項執行。
  • 二、收費依建築師評估基地面積、複雜度等增加費用。
25 建築物耐震能力初步評估報告 建築物耐震能力初步評估工作,不足 300 平方公尺者費用 50,000 元,超過 300 平方公尺部分,每增加一平方公尺,增加 200 元。
  • 一、為評估建築物之初步耐震能力。
  • 二、建築物耐震能力初步評估報告內容大約如下:彙整建築物結構資料,對其柱樑牆等構造性能填寫初步評估報告。
  • 三、受委託之建築師,需取得原設計及結構圖說等相關資料,分析計算並填寫初步評估報告。
26 建築物耐震能力詳細評估工作 建築物耐震能力詳細評估工作,不足 300 平方公尺者費用 150,000 元,超過 300 平方公尺部分,每增加一平方公尺,增加 550 元。
  • 一、為詳細評估建築物之耐震能力。
  • 二、建築物耐震能力詳細評估工作內容大約如下:經由結構分析,判斷結構物現況之耐震容量與標準值之比較。
  • 三、受委託之建築師,需取得原設計及結構圖說等相關資料、現場量測、現況照片、結構計算分析、繪製圖說、編列預算、製作詳細評估報告書。
27 建築物耐震能力補強設計及監造工作 建築物耐震能力補強設計及監造工作,不足 300 平方公尺者費用 300,000 元,超過 300 平方公尺部分,每增加一平方公尺,增加 1000 元。
  • 一、為提高建築物之耐震能力、延長使用年限。
  • 二、建築物耐震能力補強設計及監造工作內容大約如下:依據詳細評估結果,由結構分析,提高建築物之耐震容量,並設計、審查、發包、監造工作。
  • 三、受委託之建築師,需取得原設計及結構圖說等相關資料、現場量測、現況照片、結構計算分析、繪製圖說、編列預算、製作補強報告書、接受審查、並進行發包、監造工作。
28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計畫書作業費用 透天: 當期土地公告現值 (元 / ㎡),(面積 x 公告現值 x 13%) 核計且基本收費 250,000元 / 幢 (戶)。
  • 一、依據危老法令或各項優惠獎勵容積規定,辦理申請危老重建計畫書送審核可,並取得危老重建計畫案許可函。
  • 二、上述報價,不包含歷史街區建築物,解除列管等辦理程序及危老建築物耐震能力初步評估報告書。
公寓 (七樓以下): 當期土地公告現值 (元 / ㎡),(面積 x 公告現值 x 13%) 核計且基本收費 400,000 元。
大樓 (八樓以上): 當期土地公告現值 (元 / ㎡),(面積 x 公告現值 x 13%) 核計且基本收費 600,000 元。
29 商業管理協助辦理營業登記 最低收費 30,000 元以上。
  • 一、營業登記常涉及變更建築物使用執照、建築物安全證明或其他建築師業務範圍。
  • 二、商業管理協助辦理營業登記內容大約如下:變更建築物使用執照、建築物安全證明、其他建築師業務範圍或相關營業登記。
  • 三、受委託之建築師,需辦理建築師業務範圍內應辦事項、並協助辦理相關營業登記。
30 工程進度證明 總工程費 2 億元以下單次最低收費 60,000 元以上。
  • 一、商業行為涉及工程進度概估證明或其他建築師業務範圍。
  • 二、受委託之建築師,需協助概估相關工程施工進度。
總工程費 2 億元以上單次最低收 100,000 元以上。
31 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 最低收費 30,000 元以上;個案視規模另行議定。
  • 一、一般建築物取得使用執照後,主管機關使用管理不易,建築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不知法令及公安問題,隨意變更使用或違規裝修,造成建築物公共安全上之一大隱憂,故委由建築師等專業人員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申報。
  • 二、檢查簽證類別及項目:
    防火避難設施類:防火區劃、非防火區劃、內部裝修材料、避難層出入口、避難層以外樓層出入口、走廊 (室內通路)、直通樓梯、安全梯、特別安全梯、屋頂避難平台、緊急進口。
    設備安全類:昇降設備、避雷設備、緊急供電系統、特殊供電、空調風管、燃氣設備。
  • 三、法令規定檢查不合規定時,申報人 (使用人) 應於接獲通知改善之日起三十日內,依通知改善事項改善完竣送請復審;逾期未送審或復審仍不合規定者,依法處罰款或停止其使用。
    必要時停水、停電或封閉、強制拆除。
32 簡易水土保持 (報告書)、初步分析法規之報告 每份最低 60,000 元以上,詳細分析報告另議。
  • 一、建築物之規劃設計或法令規章規定,需要簡易水土保持作業等 (含簽證) 、初步法規分析,製作報告書、圖等。
  • 二、受委託之建築師,需查詢收集相關法令、法規規定、建議設計因應對策。
33 景觀設計 每平方公尺以 600 元計,每件最低收費 10 萬元以上。 建築師提供專業服務或簽證。
34 燈光設計 每平方公尺以 300 元計,每件最低收費 50,000 元以上。 建築師提供專業服務或簽證。
35 協助辦理公共藝術 每件 60,000 元以上。 依「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 9 條規定:公有建築物應設置公共藝術,美化建築物及環境。但其價值不得少於該建築物造價百分之一。
36 BIM 建置 LOD100:每平方公尺以 600 元計,每件最低收費 15 萬元以上。 建築師提供建築資訊模型建置相關專業服務。
LOD200:每平方公尺以 700 元計,每件最低收費 20 萬元以上。
LOD300:每平方公尺以 800 元計,每件最低收費 30 萬元以上。
LOD400:每平方公尺以 900 元計,每件最低收費 40 萬元以上。
LOD500:每平方公尺以 1,000 元計,每件最低收費 60 萬元以上。
37 既有建築物現場測繪 每平方公尺 50 元,基本收費 50,000 元。 建築師提供測繪等專業服務。
38 談話費 事務所人員 500 元/每小時;建築師本人 6,000 元/每小時。 建築師接受諮詢並提供構想或解決辦法及可行方案,因具專業及智慧財產之價值性,故需有相對酬金方有公允。
39 其他服務 會議及勘查等車馬費 8,000 元 / 次;其它視實際情況酌情收費。 建築師出席會議、勘查、商談等基本收費。

(註)未列項目,依業務性質歸類後,由理事會決議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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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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